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凯里市景康温泉旅游建设项目 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凯里市景康温泉旅游建设项目
地点:凯里市金山大道78号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1.地热井,成井井深3048.55m,稳定水量300m3******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000m2,用于游客进入购买门票、冲澡、休息等。3.温泉池:室外温泉池12个。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