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SF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全镇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
条款名称 | 原文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首”产品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生产的“三首”产品价格扣除: 10 % 注:可与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叠加。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删除此项 |
采购需求-(二)机械设备
| 设备配备表 备注:1、设备配备表中不含业主无偿提供的车辆。 2、表中列示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自购)、租赁均可;其余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是承包保洁服务企业自有(自购)的;拟投入车辆、设备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配备,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配备的数量。 注:★承诺中标后,中标单位拟投入车辆、设备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配备,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配备的数量且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配备到位,否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设备配备表 备注:1、设备配备表中不含业主无偿提供的车辆。 2、表中列示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自购)、租赁均可;其余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是承包保洁服务企业自有(自购)的;拟投入车辆、设备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配备,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配备的数量; 3、车辆总质量、核载质量等不做要求,提供的车辆能完成本项目的作业要求即可; 4、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拟投入车辆、设备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配备仅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即可。 注:★承诺中标后,中标单位拟投入车辆、设备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配备,必须达到招标人要求配备的数量且在签订服务合同前配备到位,否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评标标准-作业车辆配备 | 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下: (1)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道路污染清除车(深度洗扫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小型高压清洗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3)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多功能除雪除冰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本项按上述的车型(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和数量计分,超出的部分不予计分。 ①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 ②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 ③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 投标人在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备要求下: (1)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道路污染清除车(深度洗扫车或具有道路污染清除功能的作业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高压清洗车(或具有高压清洗功能的作业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3)投标人每增加一辆自有或租赁的多功能除雪除冰车(或提供配备了除雪铲、除雪滚或融雪撒布机,具有除雪除冰功能的作业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本项按上述的车型(反映出所要求的作业类型即可)和数量计分,超出的部分不予计分。 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该车作业类型的实车照片及行驶证扫描件(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投标人;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 ②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
2.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沿江快速通道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集团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