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独山县)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独山县)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疑问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封面为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封面,不适用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封面,请明确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
澄清回复:投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根据招标文件说明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1)中相应表格执行,详附件。
疑问2、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组成与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条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不符,请明确在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提供 第(8)至第(18)表格?
澄清回复:提供附件格式的所有表格。
1、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第二章第3.5.6款要求提供材料)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名: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具备对应岗位专业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 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第二章第3.5.6款要求提供材料)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名: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具备对应岗位专业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或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如只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 此项不用提供) |
2 | 删除招标文件前附表 3.2.5 第4条 |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 计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单独计列。 | 无 |
3 | 工程量清单 | 原工程量清单 | 对原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次澄清公告附件清单。 |
2、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获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未下载查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澄清日期:202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