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隆区X102鸭江至大溪河公路升级改造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武隆区
所需服务类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内容:开展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并取得环保部门批文。
其他要求说明: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介单位为重庆市外企业的须在渝设立分支机构,且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重庆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得情况为准,合同签订必须由总公司(所)签订,不得由分支机构签订。
服务时限及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环影响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环保部门审批。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人的合同审查时间)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服务金额:80000.0元
金额说明:本项目合同价8万元(实际工作含生态专题评价费)。本项目合同价为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需要分段编制,分段编制费用等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合同价中。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不以任何方式或形式进行调价。元
选取方式:择优+随机
选取时间:2025-02-14 09:00:00
备注:其他:(一)需提供其他资料(1)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批文并加盖单位公章。(2)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②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中星级评价分不得低于4.5。注:第①、②由参与机构自行承诺;提供③、④、⑤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二)费用支付:成果取得环保部门批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三)成果资料:提交通过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的纸质报批版报告6份,电子版1份;(四)违约处罚:未按本采购说明的服务时限及说明要求提交成果的,中介机构将按照800元/天向委托人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缴纳比例为合同价的10%。若中介机构缴纳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比例10%时仍未按本采购说明的服务时限及说明要求提交成果的,本项目合同将自行解除,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