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S447古天路K17+100至K17+200灾毁重建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S447古天路K17+100至K17+200灾毁重建项目”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删除,本项目不采用。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2.1.3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删除,本项目不采用。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4条16.1中“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无”调整为“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波形梁钢护栏、草种”。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17.2.1(1)中******银行保函、相应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支付,在中期支付中分批扣回(由中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预付款)”调整为“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中“1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六安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调整为******法院诉讼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广大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