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电声配件搬迁技改项目 | 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5#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嵊义线的新锐·万马(嵊州)智造产业园5#厂房,并在现有打浆、配浆、沉浆(灌浆)、热压成型、冲切、硫化、涂胶、喷漆等技术及工艺的基础上,新增注塑、吸塑等工艺,更新打浆机、烘道等设备及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总产能不变,仅对产品方案进行调整,生产规模仍为年产5000万套电声配件。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捞浆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甘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浆料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收集经“碱液喷淋+除雾器+两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8m高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泡沫热压废 气、注塑、吸塑有机废气经“ 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8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橡胶制品、边角料、次品、未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袋、捞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水帘机废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滤纸、漆渣、废布袋、粉尘收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