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H2025-00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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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杨宏博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1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18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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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 GSSH2025-002 | 服务-监理 | 400000.0(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临泾镇蔬菜玻璃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局以镇农规发【2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不少于3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SSH2025-002
2、建设地点:镇原县临泾镇
3、建设内容:在镇原县临泾镇祁庙村、毛头村、梁韩村建设智能温室1座,占地41472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400000.00元
5、总工期: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7、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全过程(项目开工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监理员2人,有岗位培训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5、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8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3月18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含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pdf******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宏博
电 话:******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临泾镇东街4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芳
电 话:0934-****** ******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