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AMBA-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伊刘园区保洁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55 | ******街道汪洋168号 | 88(均分制) | 96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伊刘园区保洁及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对中标人的考核及评价有权决定是否与其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占礼、王小旭、陈玉香、王崇峰、臧忠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40%计取,合计5778元,由中标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花卉公园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45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9 号3幢2283室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