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从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提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资质延续申请审批工作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4月1日起,我厅配合初审的公路水运施工资质(延续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按原申报流程在“江西住建云”系统填写提交资质延续所需材料,签署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对申报资质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将上述资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我厅收到资质延续申请及资质申报材料后直接予以通过。
二、延续申请经许可部门最终通过后,我厅将在资质有效期内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将相关情况函送省住建厅处理。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3月7日
******集团。